2019青神县义务教育入学问答

2019青神县义务教育入学问答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十项要求)

(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9〕172号)(七项要求),

(三)《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稿)》(眉教体发〔2018〕14号)《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眉教体函〔2019〕158号)(六项要求)

(四)《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对象?

答: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无故超过规定期限两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应及时调查了解原因并报告当地政府,学校应配合当地政府依法动员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送其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招生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坚持“适龄、免试、就近”和“两个一致、两个脱钩”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是为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四、什么是划片招生?

答:“划片招生”是落实“就近入学”法律规定的具体措施,是均衡配置生源的重要手段。以县域内行政村、县镇居民社区为单位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城区学校按照《青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各社区管辖范围的通知》(青城府〔2016〕103号)落实招生服务范围。

五、什么是“两个一致”“两个脱钩”?

答:“两个一致”: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两个脱钩”即“幼升小”与原就读幼儿园脱钩、“小升初”与原就读小学脱钩。

六、招生对象及序列?

答:小学: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即符合“两个一致”、户籍一致);2现役军人(含武警)、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3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购房(产权50%及以上)入住人员的子女、安置的拆迁户的子女;4持有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的;5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即符合“两个一致”、户籍一致);2现役军人(含武警)、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3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购房(产权50%及以上)入住人员的子女、安置的拆迁户的子女;4持有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的;5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注:“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政策解读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未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一户口薄,而是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薄并实际居住生活,同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与居住地是一致的。

七、招生时间?

答:4月,各义务教育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5月,各义务教育向社会公告学校招生实施细则;6月3日—14日,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接受学生、家长咨询;6月17日—28日,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学生家长学位申请、登记,报县教体局审核;7月1日-5日,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适龄儿童少年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学位怎么办?

答: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的学生,对照招生对象及序列顺序,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九.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户籍、住址等)在县内跨服务区,需到县内其它初中校申请就读的怎么办?

答:坚持无正当理由不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原则。确有特殊情况需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县内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学生及监护人须在6月28日前,向原划定的应读初中校和拟申请就读初中校提交户籍、住址等相关学籍信息变化证明材料原件,填写《青神县“小升初”县内跨招生服务区学位申请审核表》,经拟申请就读学校和原划片就读学校同意,报县教体局审核确定就读学校。未经县教体局核准,擅自跨服务区招生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接手续,由接收学校负责将学生退回到应读初中校。

十.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户籍、住址等)跨区县发生变化,需到其他区县初中校申请就读的怎么办?

答:坚持无正当理由不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原则。确有特殊情况需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县内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学生及监护人须在6月28日前,向县教体局和拟申请就读初中校所在的区县教体局提交户籍、住址等相关学籍信息变化证明材料原件,填写《眉山市“小升初”跨区县学位申请审核表》,两区县教体局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市教体局审核确定拟就读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核准,擅自跨区县招生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十一.招生纪律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严禁学校提前招生,违规招生宣传,超计划超班额招生,选拔生源考试招生;严禁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招生,违规代理招生,擅自跨服务区招生,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严禁学校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不准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不准招收挂靠户口、虚假户口以及突击转户择校的学生;不准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病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准拒收县教体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不准使用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招生纪律或因宣传不力等原因导致学生非正常流动并无法按程序注册划转学籍,依据《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十二.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联系人?

答:招生咨询电话:38813562,联系人:程老师、唐老师;招生监督举报电话:38817568,联系人: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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